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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确定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gjj/2021-00000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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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住建部《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要求,现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临住字〔2020〕76号)第十条在前五项贷款额度确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60%。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6日 v政策解读链接:http://gjj.linyi.gov.cn/info/1141/429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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