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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gjj/2021-00000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4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

二、执行时间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171日至20226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625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gjj.linyi.gov.cn/info/1142/45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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