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2021〕26 号
各县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要求,临沂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1月。
(一)自查自纠阶段(7-8月)
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区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按照《通知》和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要求,抓紧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
(二)复核抽查阶段(9-10月)
结合“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围绕专项清理整治15个方面重点问题,对所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标找差,清理取消不规范收费,责令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通报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切实抓好专项清理整治重点问题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
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着眼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充分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推动各行各业企稳向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强化组织实施。民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立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实施。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研究和报告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解决困难问题。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去年以来落实国办发〔2020〕21号文件的自查情况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抽查。各县区要作出具体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15项整治重点,加强协调联动,搞好衔接配合,合理调配管理、执法和第三方资源,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整体成效。民政部门要全面梳理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通报给各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并按职责抓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做好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部门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垄断性和强制性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收费监管职能优势,牵头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和违法违规收费查处等工作。各级要积极引导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职,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要认真梳理汇总专项清理整治工 作进展情况,及时填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统计表。11月3日前, 各县区对本地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1个已查处可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连同统计表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在专项清理整治中的相关决策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随时报送。
附件:《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民政局联系电话:7200932,电子邮箱:mzj_mgj@ly.shandong.cn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8727883,电子邮箱:sfgwcbdcjsk@ly.shandong.cn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5977792,电子邮箱:sscjdgljjgjd@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