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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字号 临粮办发〔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6-2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临粮办发〔2021〕15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中心)、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5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临食药安办〔2021〕4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活动主题:“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二)活动内容

1.各县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关于强化标准引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与粮食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2.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相关宣传活动。宣传近年粮食标准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粮油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宣传讲解粮油质量安全辨别小常识,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加强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粮食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和相关要求

我市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日期定为6月20日—30日。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加强疫情防控,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好室内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安全保障,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相关音像资料于6月29日前报送市局规划与产业科。

联系人:傅晓真 联系电话: 8055728

邮箱:cyk5728@163.com

协同办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与产业科。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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