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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lsj/2022-000001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字号 | 临粮办发〔2021〕1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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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粮办发〔2021〕19号 各科室、中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2.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在市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二、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3.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根据省“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牵头;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4.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时间安排:年内完成) 5.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市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6.组织开展好“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公众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规划与产业科、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年内完成) 7.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粮食储备科;时间安排:年内完成) 三、加快推进行业法治建设 8.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管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推荐申报县市级示范单位。(责任科室: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牵头;时间安排:年内完成)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审议、发布等工作流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牵头;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0.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再造。(责任科室: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办法,完善政府新闻发布等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六、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4.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15.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庭审旁听活动。(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时间安排:年内完成)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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