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
索引号 1585729837/jrb/2022-000001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临金监字〔2021〕76号
成文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2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东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

临金监字〔2021〕76号


河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东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辅导报告》收悉。根据《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鲁金监发〔2019〕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山东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原自然人股东殷朝玉所持占比2.5%(人民币5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临沂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请你局督促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按照试点政策和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合规经营。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