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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5号文件做好全市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lsj/2022-000003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字号 | 临粮发〔202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5号文件做好全市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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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粮发〔2021〕1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市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管理,规范储粮熏蒸作业行为,现将《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熏蒸备案工作,指导粮油仓储单位制定熏蒸方案并实施监督检查,同时熏蒸备案实行网上管理,依托“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完成网上备案。
附件:1. 《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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