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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5号文件做好全市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字号 临粮发〔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5号文件做好全市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临粮发〔2021〕1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市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管理,规范储粮熏蒸作业行为,现将《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熏蒸备案工作,指导粮油仓储单位制定熏蒸方案并实施监督检查,同时熏蒸备案实行网上管理,依托“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完成网上备案。

 

附件:1.  《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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