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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lsj/2022-000004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 发文字号 | 临粮发〔20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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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粮发〔2021〕21号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储备中心)、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农发行临沂市分行各支行: 为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近期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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