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gaj/2022-000001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文机关 临沂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临公通〔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04-02 发布日期 2019-04-03
生效日期 2019-03-26 失效日期 2019-06-3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公通〔2019〕35号


各县、区公安(分)局,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制定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李宗廷,联系电话:0539-8102339;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刘阳,联系电话:0539-8729853;市森林公安局,赵仕良,联系电话:0539-8729827。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林业局

2019年4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研究决定,自3月26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深度打击、综合治理”总体思路和“追源头、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具体要求,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严打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坚决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切实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打击在候鸟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乱捕滥猎和损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行为。

(二)依法打击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市场等重点场所部位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和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利用网络直播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

(四)依法打击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广辟线索。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细致摸排案件线索,彻底摒弃“坐等办案、被动受案、送案上门”的思路,主动出击,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要联合组织力量,深入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古玩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摸排掌握有价值的涉案线索。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对本辖区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重点物种分布及栖息地保护现状,在进入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区域关键路径,科学设立视频监控等设施,密切关注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各类人员的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为案件侦破和查处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食药环部门要加强与森林公安的协作配合,整合相关资源,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发挥合成作战效能。治安部门要结合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利用枪支、爆炸物品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刑侦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挖黑恶势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网安部门要运用专业手段开展网络巡查,主动排查发现网上线索,特别是强化对淘宝、微博、QQ群、微信朋友圈及各类贴吧网站等网络交易平台的监测,及时发现有价值的涉案线索。

(二)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当前正是候鸟迁徙的重点时段,各县区要把非法猎捕、非法收购、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作为这个阶段的打击重点,全力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禁猎区和禁猎期,积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巡护管控,全面清除清剿盗猎分子布设在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猎具、捕网和毒药。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多发、高发地区,组织力量开展集中突击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把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着力提升案件侦办质量,着重提高打击实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况严重、问题突出,尤其是涉及规模化盗猎、遍布多省市的跨区域网络交易和运输、经营“一条龙”等系列性团伙犯罪,采取打击现行犯罪与深挖经营破案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多警种协同作战、跨区域统一指挥、多地区集中行动,全环节摧毁犯罪网络、窝点,迅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宣教,形成氛围。各县区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对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集群活动区等周边地区群众、相关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拓宽社会舆论监督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盗猎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打击违法犯罪的新格局。对媒体、网络关注的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应对预案,强化舆情引导,防止负面炒作,发出“好声音”、塑造“好形象”。对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10日)

各县区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集中摸排梳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打击整治阶段(4月11日至6月15日)

针对深入摸排发现的线索,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约谈行业负责人等措施,突出刑事打击,集中开展整治,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工作制度,研究预防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县区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精心组织部署,坚决打出声威、确保取得实效,努力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永波,市林业局调研员申为宝为组长,治安、网安、刑侦、技侦、食药环侦支队、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上报、牵头督导推进等工作。各县区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协作配合。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摒弃单打独斗观念,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坚持会商研判,加强联勤联动。要主动协调农业、市场监管、海关、交通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执法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等问题,对重大案件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实现每起案件诉讼的高效、顺畅。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分别于4月3日前报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各地工作情况及报表请于每月18日前分别报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总结及报表请于6月23日前报送。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和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信息随时报告。

联系人: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李宗廷

电话:0539-8102339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刘阳

电话:0539-8729853

市森林公安局赵仕良

电话:0539-8729827


附件:《全市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


附件

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统计时间段:月日至月日

出动人员车辆情况

刑事案件(起)

查处行政案件(起)

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

检查重点市场场所(处)

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家)

清理网上违法

信息(条)

出动民警

(人次)


车辆

(台次)

立案

破案

破重大案件

破特大案件












打击处理人员(人)

打掉犯罪团伙(个)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

当地主要媒体报道(次)

群众举报线索(条)

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起)

总数

刑事

处理

行政处罚









收缴财物情况

涉案总价值

(万元)

野生动物

(头、只)

其中:

野生动物制品

野生动物皮张(张)


作案工具(件)

作案车辆(台)

赃款

(元)

国家

一级

国家

二级

其他

数量合计,(件)

重量合计(公斤)














填报人:审核人:联系电话: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