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scjdj/2022-00000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临质监监发〔2016〕36号‍‍
成文日期 2016-09-26 发布日期 2016-09-26
生效日期 2016-09-2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临质监监发〔2016〕36号


各县区质监(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pdf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