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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市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字号 临粮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1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市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通知

临粮发〔2022〕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指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医疗防护物资和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储备职责

物资储备工作是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物资储备职责,压紧压实职责,主动作为,合理确定物资储备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及时查补短板漏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物资储备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做好物资保障

一是做好成品粮油及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满足应急状态下居民生活的需求;二是做好医疗防护物资的储备,要以县区为单位统筹辖区资源,原则上至少按1个月的储备量进行储备;三是做好应急救灾类物资的储备,提升救灾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列出以上三类物资储备清单,明确储备数量、位置、方式等,企业代储的需签订承诺书,同时抓好监管工作。

三、严格落实规定,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加强仓储管理,将物资信息采集、储备、使用、回收等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做到手续完备、台账规范,账物相符、储存安全,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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