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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gzw/2022-00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临国资字〔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1-2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临国资字〔2022〕11号


各市属企业: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对市属企业中介机构选聘实行放权管理。市属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选聘程序管控不严、选聘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严格规范市属企业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根据我市国资监管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中介机构选聘的主体和事项,市国资委、市属企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明确各自中介机构选聘的事项。

二、市国资委负责选聘中介机构的事项主要有:市属企业改革改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信息质量抽查、投资项目后评价检查及其他涉及股东权利的监督检查事项;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中涉及委托中介机构的事项。

三、市属企业负责选聘中介机构的事项主要有:市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内的审计、评估、法律、造价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国资委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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