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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jtysj/2022-000007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 | 临交政字〔2018〕32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日期 | 2018-03-26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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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交政字〔2018〕32号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6日 临沂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对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抓好省委点评和市委自身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办字〔2018〕18 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系统排查、从严治理当前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以建立交通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围绕“扶贫计划下达、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等管理环节,大力开展交通扶贫领域作风整顿,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用专项治理成效巩固提升交通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完成交通扶贫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1、工作作风粗暴,对贫困群众感情不深,对贫困村的合理诉求敷衍拖沓,无动于衷,漠然任之。 2、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或者重复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缺乏担当意识,层层推责卸责、不决策不负责,履职尽责不到位。 (二)交通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 4、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站位不高,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动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5、对交通扶贫标准把握不准,变相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6、对交通扶贫工作主动作为不够,掌握的底数不清,措施针对性不强,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7、对交通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不警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纠治不力。 8、对交通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缺少关心支持、指导监督等问题。 (三)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问题 9、扶贫项目安排缺乏论证,项目审批慢、招标投标不规范,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不按规定和程序实施、调整、变更扶贫项目。 10、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或者违规结存。 11、在扶贫计划项目安排、项目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贿赂,或者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导致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较大损失。 12、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四)检查监督问责问题 13、检查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现问题跟踪监督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源头治理不够。 14、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报喜不报忧。 15、检查监督不严格,避重就轻,不敢较真碰硬。 三、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18年4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深查细找问题,明确治理重点、工作责任和解决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6月)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治理工作重点,围绕省定贫困村、库区村和扶贫重点村,深入查找交通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问题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7月至10月)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要强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局将组织明察暗访,调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督导提高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市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到有治理方案、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整改措施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加强调度协调 市运输管理处、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各县区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建立整改问题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并如实上报。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要对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梳理和总结,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汇总表(见附件)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朱隆基,电话:7877113,邮箱:glcgcyhk@163.com。 附件: 全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汇总表 附件 全市交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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