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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2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wsj/2022-000003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关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2部门 发文字号 临卫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08
生效日期 2022-10-0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临卫发〔2021〕8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老干部局、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国资监管机构、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局、广播电视台、慈善总会:

现将《临沂市“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临沂市委老干部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科技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广播电视台      临沂市慈善总会

2021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临沂市“智慧助老”行动方案

(2021-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和《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3号)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要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升级,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充分融入数字化生活,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前,出台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入各相关部门工作要点,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督促落实。将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宜居环境等建设工作中统筹推进,充分利用“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平台,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将作为敬老爱老助老评选表彰、“最美老人”和“最美敬老楷模”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多措并举改善老年人体验。

1、完善“健康码”的管理,便利老年人通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无智能手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可采取识读身份证、出示健康纸质证明、出示“通信行程卡”、亲友代办或一人绑定多人健康码等措施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推进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全市一码通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协助手工填写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等候时间,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加细致适宜的服务。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2、优化服务流程,便利老年人就医。

医疗机构、相关企业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 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

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 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

3、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

(三)多部门协作,推进适老化改造。

1、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服务,提高电召服务接线率。鼓励网约车平台增设“一键叫车”功能,优化老年人打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置便利老年人的出租车候车点、临时停靠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客运等公共交通在推行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乘车的同时,保留使用现金、纸质票据、凭证、证件等乘车方式,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等窗口服务,方便老年人现场购票、打印票证等。

2、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改造。推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大电池容量、操作简单等更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特点。推动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购物平台优化注册、支付等流程,打造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等适合老年人的产品,提高产品的易用性和安全性,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3、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重点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使其更便于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亲友代办”功能,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

(四)大力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将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兴趣小组、互助帮扶等,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推动各类教育机构针对老年人研发全媒体课程体系,通过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针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困难,组织行业培训机构、社区服务人员、专家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应用的操作能力。鼓励亲友、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引导厂商针对老年人常用的产品功能,设计制作专门的简易使用手册和视频教程。

(五)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组织涉老相关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社区服务人员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志愿帮扶服务和智能技术培训。动员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带动、帮助、培训其他老年人,提高有意愿运用智能技术老年人的能力。

(六)强化智能技术运用及防诈骗知识宣传。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地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七)大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各地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发起为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的倡议,组织开展爱心募捐活动。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厂商,针对老年人实际需求,多渠道开发老年产品功能,与社区、村居开展涉老服务和公益合作。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上旬)。印发通知,在全市启动“智慧助老”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行动,安排专项调研,结合实际制订行动实施方案。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12月上旬至2022年6月)。各县区、各部门围绕行动目标,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活动、改进服务水平等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智慧助老”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助老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对“智慧助老”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将各县区、各部门在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交流推广,并向国家和省级进行推荐。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要点,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县区老龄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作为重要考评指标,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调研。要注重对“智慧助老”行动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对于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地方、部门(单位)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宣传倡导。将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将“智慧助老”行动纳入每年“敬老月”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对各地“智慧助老”行动的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追踪问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智慧助老”工作评价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并及时跟踪分析涉及本地、本部门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止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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