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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jyj/2022-000001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临沂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临教基字〔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3-20 发布日期 2017-03-2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教基字〔2017〕8号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文化体育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2017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参考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形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制定每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工作及全市体育与健康成绩的汇总,整理符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的全部考生基本信息于3月25日前交市教育考试中心用于考试报名。

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文化课考试命题、考试组织、阅卷、成绩汇总及发布。

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制定并下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

市教学仪器站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的命题、考试组织及全市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的汇总。

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技术考试的命题、考试组织及全市信息技术成绩的汇总。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学仪器站、市电化教育馆5月20日前将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的成绩交市教育考试中心用于成绩汇总。


临沂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为4月上旬,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九年级学生2016年未能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随八年级一起报考,九年级已经参加过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不能重复报考。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初中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有报考资格,超过两年不准报考。

二、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或照顾性加分录取。具体标准如下: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2”)

(三)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3”)

(四)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4”)

(五)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5”,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6”)

(六)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7”,少数民族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8”)

(七)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听力残疾学生的特殊考生代码为“9”)

*注:第1—3条加分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

(一)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满分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满分总分为710分。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二)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最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单项指标

权重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10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0

(五)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等级要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四、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16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年级

6月14日

(星期三)

上午

09:00-11:00

语文

九年级

下午

14:00-15:30

物理

16:30-17:30

历史

6月15日

(星期四)

上午

0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5:30

化学

16:30-17:30

思想品德

6月16日

(星期五)

上午

0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00

地理

八年级

16:00-17:00

生物

考点设置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各考区本着安全、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五、成绩公布与管理

(一)考试科目成绩呈现形式。

1.九年级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除思想品德成绩以等级呈现外,其他科目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及以上记为等级A;达到75%至89%记为等级B;达到60%至74%记为等级C;59%及其以下记为等级D。

2.八年级考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 %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二)成绩发布。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为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阅卷,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失密泄密者,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健全监督机制。各县区要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手段,督促各有关学校和人员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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