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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转发《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lsj/2023-00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字号 临粮字〔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转发《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的通知

临粮字〔2023〕5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

为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了《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鲁粮字〔2023〕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对辖区内注册登记从事小麦、玉米、稻谷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采取通过送政策上门、印发通知、座谈调研、媒体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主动为粮食企业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企业及时准确全面理解认识设立基金的重要意义、重要作用和有关政策,引导粮食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基金募集。

二、主动做好对接服务工作

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对辖区内有意向的粮食企业开展调研摸底,及时收集企业相关材料,审查企业是否符合贷款基本条件。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对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报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名单,指导已通过审核的企业提出正式认缴申请,积极推进粮食基金募集工作。

三、加强审核及贷后监管工作

要积极协助有关金融机构,做好基金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配合金融机构加强辖区内粮食基金参与企业的库存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省级信息化平台,并向基金管理人和贷款合作银行开放相关业务数据与信息,推动基金募集畅通。

  

      附件: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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