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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lsj/2024-00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字号 | 临粮办发〔2023〕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
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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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粮办发〔2023〕9号 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思用”活动,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党内法规。 (三)认真学习宣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粮食收购、储备管理、行政执法、流通统计等方面,重点学习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员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法治培训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普法专题讲座和法治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新颁法律和业务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市局总体工作布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普法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普法内容履行普法责任。 (三)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承担义务的宣传,加强对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靠上抓,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强力推进各项普法工作。 (二)丰富普法形式。要持续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工作总结。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提炼、推广普法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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