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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1284421979/gdj/2024-0000012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临文旅字﹝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3-02-09
统一编号 LYCR-2021-033002 效力状态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文旅字〔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文旅市场全面复苏,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文旅消费促进行动

启动第七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一季度,市县财政安排1200万元发放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组织精品文艺展演不少于10项,每项发放5-10万元消费券;开展图书促销活动不少于5项,每项发放10-30万元消费券;组织旅游休闲活动20项以上,每项发放10-30万元消费券;组织非遗展销活动15项以上,每项发放10-30万元消费券;组织主题观影活动不少于5项,每项发放5-10万元消费券。各县区、企业在“临沂文旅云”平台每发放消费券5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万元。启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推动旅游景区门票减免

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组织全市10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21家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财政安排1000万元,根据各县区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三、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

策划“乐游沂蒙XIN体验”“亲情沂蒙贺年会”“沂蒙冰雪游”“沂河嘉年华”等旅游活动,开展“乐享沂蒙、舞动沂蒙、戏聚沂蒙、书画沂蒙”系列文化活动。春节期间,集中推出“临沂年味”系列活动1000场次以上,全年组织各类文化旅游公益及消费活动1万场次以上。设立奖励资金50万元,一季度,开展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十佳文旅消费活动”评选,对举办方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办好中国(临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中国(临沂)文化用品博览会等节会。

四、引导扩大文化消费

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对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举办“山东手造﹒产自临沂”特色非遗商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所等推出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演艺产品。一季度,组织旅游精品演艺项目评选,财政安排50万元,对位列前五名的演艺产品,分别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深化“好景区、好产品、好路线”建设行动,发布“请到沂蒙过大年”“沿着沂河发现美”“登临蒙山悦美好”等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创新推出元宇宙、“电竞+酒店”等消费场景。鼓励开发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和产品,一季度,开展十佳“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网红打卡地”评选,财政安排130万元,对获评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网红打卡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

顺应市民游客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消费需求,整合乡村旅游优势资源,深挖民俗文化资源内涵,策划开展“亲情沂蒙•乡村好时节”品牌主题活动,鼓励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一季度,开展“十佳乡村旅游节会”评选,财政安排100万元,对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10个节会活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季度,财政安排50万元,根据星级民宿客房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开展“十强文旅乡镇”、“百乡百味、百乡百品、百乡百宿、百乡百集”等评选活动。

七、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复苏

构建旅游宣传推介矩阵,面向长三角、京津冀、淮海经济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精准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参与临沂旅游消费,开展“临沂人游临沂活动”。配套出台《临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设立奖励资金200万元,对组织大团队游客的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奖励。财政统筹100万元,对各县区举办策划大型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根据投入给予一定比例奖补。一季度,组织开展“优秀网络营销”评选,财政安排100万元,对评选出的创新形式、传播效果显著的20个网络营销活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财政安排110万元,对一季度游客接待量前十名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分别给予1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八、实施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

助力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探索推出景区经营权质押贷款、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等产品。2023年力争为全市文旅企业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水平,全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走进景区开展党性教育、团建、研学等活动,组织先模人物、离退休干部等走进景区休养、疗养。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

九、优化文化旅游消费环境

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造或新建游客中心、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游步道、旅游厕所、休憩设施等,美化优化旅游环境。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塑造“亲情沂蒙”服务品牌形象。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建立高效的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游客服务体系,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在临沂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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