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431857656/fgw/2025-00001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临发改运行〔2025〕131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12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发改运行〔2025〕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临沂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运行〔2025〕268号),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技术和管理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和标准为支撑,全面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

二、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

(一)加强煤矿资源利用保护。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三区三线”空间管控要求,加强对煤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区生态修复等问题研究,认真落实我市“十五五”期间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绿色开发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切实提升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保持符合生态环保要求、资源节约利用、智能高效的绿色煤矿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

(二)加快煤矿安全智能化发展。生产煤矿要在现有智能化建设成果上持续提升智能化水平,重点推进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掘进系统工艺设备高效协同,采掘工作面实现超视远程控制与现场少人无人,推广应用固定场所无人值守、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进一步提升煤矿整体安全高效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快生产煤矿现有配套洗选设施改造升级,提高智能监测控制和运行水平,大力淘汰落后洗选产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推进节能环保升级。健全煤矿节能降碳标准体系,促进高能效技术和设备应用,深入挖掘生产系统节能潜力,合理降低煤矿生产能耗。煤炭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确保专款专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

(四)优化煤炭储运网络。不断完善煤炭铁路运输网络,提高大中型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加快既有运煤铁路扩能改造,完善铁路集运站布局,加强集疏运铁路建设,充分释放瓦日线等重载煤运铁路大通道能力。改善区域煤炭运输公路网结构,加强重点区域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保障便捷高效通行。密切关注煤炭运输主通道运行情况,强化公铁联动,切实保障煤炭干线运输和集疏运畅通高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储运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从矿区源头开展“散改集”。进一步提高煤炭中长距离铁路运输比例,打造以铁路、公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体系。有效防治运输中的扬尘污染,鼓励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和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2025年年底前,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铝冶炼)及水泥行业等主要用煤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达80%以上。提高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储煤设施清洁环保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煤炭流通效率。推动煤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大型煤炭储配中心,争取建设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鼓励精细化加工配送,促进储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

(七)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石化化工项目、电解铝项目、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要求,并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除供热背压机组外,全市30万千瓦以下发电机组基本退出。(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要求,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加快推动全市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热电协同、熔盐储热等热电解耦技术示范。加快临沂恒新2x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开展高比例生物质、绿氨等零碳低碳燃料掺烧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化改造。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满足最低技术出力及以上负荷运行时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前提下,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重点行业用煤效能。严格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新建用煤项目原则上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达不到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实施改造升级,严格落实省关于主要耗煤行业用煤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推动清洁高效燃烧技术发展与应用。持续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有序发展煤炭原料化利用。加强煤基新材料应用创新,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产品技术开发应用。依托我市煤化工产业基础,推动布局偏散、规模偏小、能耗较高的老旧装置进行优化升级,加快煤化工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融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动清洁取暖。因地制宜优化清洁取暖方式,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企业意愿,结合本地资源禀赋、能源保障能力和群众收入水平,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稳妥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多种方式供暖。在热源平稳接续的情况下,做好供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探索多能融合的农村用能模式,将农村燃气基础设施布局纳入乡村整体规划,确保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稳妥实施农村“煤改气”清洁取暖,落实好清洁取暖补助政策。到2025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加强煤炭生产流程的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的环境监管。鼓励优质煤炭进口,企业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并纳入履约监管。加快推进稀缺特殊煤种资源保护性开采,促进分质分级利用与煤化工、发电等一体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沂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两重”建设有关重点任务,推进符合条件的煤电机组低碳化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对采用充填开采、实施智能化改造等绿色高效生产方式煤矿给予产能置换的政策支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对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绿色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评估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狠抓督促落实。各有关方面要探索创新,积极宣传引导,做好标准制定、修订和技术推广等工作,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一图读懂:《临沂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