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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2024-2025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调整2024-2025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价格〔2025〕20号


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2024-2025采暖季供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10元,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

二、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价格退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三、《关于调整2024年非采暖季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4〕174号)同时废止。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

解读:关于调整2024-2025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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