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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审服发〔2025〕17号)(成文日期2025年7月7日)(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生效中)
索引号 1561852976/xzspj/2025-000003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临审服发〔2025〕17号
成文日期 2025-07-07 发布日期 2025-07-0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审服发〔2025〕17号)(成文日期2025年7月7日)(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生效中)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塑强“欢迎光临·沂事无忧”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5〕2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25〕45号)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临沂市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功能,深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加快“企业码”推广应用,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塑强“欢迎光临·沂事无忧”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5〕2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25〕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2025年7月底前,上线新版“企业码”,推动“一企一照一码”跨平台、跨领域、跨系统的全场景应用,为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集成涉企数据信息。将企业登记注册、电子许可等审批类信息,经营异常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等执法监管类信息,企业年报、特色经营项目等自行公示信息,有序关联至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助力企业凭手机“一照一码走天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7月底前)

(二)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升级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前置系统服务端口,推动各级各部门与电子营业执照“一企一照一码”系统对接,实现相关应用系统通过“扫码”即可获取相关涉企信息。对于能够通过在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确认企业身份和办事意愿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交纸质营业执照或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对于能够通过“企业码”查询到的企业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提交额外的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扩大社会应用场景。发挥“企业码”可复制、可打印、可公示优势,倡导经营主体“亮码经营”,鼓励大众“扫码监督”。通过扫描“企业码”查看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电子许可证信息、自主公示信息、执法监管记录信息等,让监管部门“实时掌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让生意伙伴“放心合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推广监管执法应用。强化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更大范围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至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构建“扫码验照”检查新模式,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效能,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相关涉企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必须出示纸质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建设阶段。2025年7月底前,会同技术支持公司,测算系统对接开发任务量,明确对接开发任务和计划,完成资源保障、系统开发、数据对接、联调测试、上线应用等工作。

(二)推广应用阶段。2025年8月至10月,开展好“一企一照一码”宣传、引导和应用工作,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知晓度和应用率,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积极向省级部门报送改革经验做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同联动。市级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按照涉企数据共享和信息归集的要求,梳理数据对接台账,有序推进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系统支撑。发挥经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互通互认身份标识作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测试、上线应用工作,全面归集各类涉企信息。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防范风险隐患,确保系统信息安全。

(三)加强宣传推广。线上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元渠道,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改革宣传氛围。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宣传折页、摆放宣传海报,主动为厅内企业群众宣传推介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功能,帮助企业操作体验。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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