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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5-00000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体育局 发文字号 临体〔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4-02 发布日期 2025-04-0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临体〔2025〕11号


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体育局有关科室单位,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目责任单位:

现将《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临沂市总工会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体育总会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力筹备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营造全民迎省运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引领体育新风尚,提振体育消费,推动体育赛事流量转化为消费流量、经济增量。经研究决定,举办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临沂市总工会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体育总会

二、赛事主题

全民迎省运 奋进新征程

三、赛事宗旨

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健康、全民共享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2025年4月至11月,各项目举办时间见各单项赛事竞赛规程。

五、项目设置

2025年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重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序号

赛事名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赛事类型

1

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暨“房源集团杯”第九届万人健步行

2025年4月下旬

临沂北城新区五洲湖广场

体育赛事进街区

2

“魅力沂蒙·美丽乡村”健康跑分站赛

2025年4-10月

蒙山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临沭县

体育赛事进景区

3

“临商银行杯”第四届气排球联赛暨淮海经济区气排球邀请赛

2025年7月

兰陵县

体育赛事进景区

4

第三届红色沂蒙“城BA”

2025年8月

待定

体育赛事进街区

5

临沂市业余足球联赛

2025年9月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6

千村(社区)万人广场舞大赛总决赛

2025年11月

待定


7

千村(社区)万人拔河大赛总决赛

2025年11月

待定


充分结合山东省“好运山东”、市委“激活蒙山”、提振消费等部署,持续推动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球类、健康跑、拔河、棋类等项目,重点策划举办红色沂蒙城“BA”、气排球联赛、万人广场舞、万人拔河、美丽乡村健康跑等品牌赛事;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积极策划具有本土特色的体育赛事。赛事要注重突出迎接26届省运会。

六、比赛名称

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比赛名称统一为:“中国体育彩票”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XX比赛(背景板体现:全民健身运动会会徽、中国体育彩票标识、赛事主题)。各单项比赛如有其他商业冠名,可将冠名单位名称放在“XX比赛”之前。

七、组织形式

(一)临沂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由市体育局联合有关市直部门主办,以购买服务、县区承办、自办等形式组织实施,进一步动员职工、妇女、青少年等各类人群积极参与体育健身,共同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工会、妇联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本行业系统体育赛事。县(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由本级全民健身工作机构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本届运动会总体策划、规程总则制定由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负责实施。市本级所设项目由市体育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主办,各单项比赛规程制定、组织实施、裁判员选调、赛事安全、赛事开发、赛事宣传等,均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三)各单项赛事具体参赛方式见各单项赛事规程,原则上各县区都要积极组队参赛,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俱乐部、学校、个人等报名参赛。

八、参赛资格

(一)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和各级体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二)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必须符合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

(四)单项比赛有年龄规定的,均以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竞赛办法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三)参赛不足3个单位的项目取消比赛。

(四)比赛仲裁、主要裁判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奖项设置

1、各单项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具体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2、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制作单项赛事(活动)有关证书,证书加盖市体育局公章。

十一、经费及使用要求

(一)各项目一律不收取参赛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差旅费、保险费等费用自理。

(三)社会力量承办的赛事活动,经费由承办单位自筹。

(四)各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秩序册、成绩册、评估报告等于赛事结束7日内提交项目负责单位。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报到时运动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体检证明、个人人身意外险保单以及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原件)。

(三)运动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地点,以各单项比赛正式通知为准。

十三、结合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其他活动

充分利用全民健身运动会的机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志愿宣讲、国民体质监测等活动,大力宣传正确科学的健身方法、惠及群众。结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科学文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十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赛事安全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一赛四案”。要严格执行赛事《竞赛规程》各项规范标准要求,统筹做好参赛办赛保险购置、裁判人员配置等各项赛事保障工作,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二)加强赛事宣传。坚持赛前、赛中、赛后三位一体宣传机制,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渠道和微博、微信、头条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全民健身运动会筹备开展情况,强化赛事互动,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健康、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为特殊群体参与活动提供便利。针对老人参与较多的项目应保留电话报名、现场报名等线下报名方式,并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帮助老人报名参赛。针对有参赛需求的残疾人等要合理设置相关项目,确保参赛安全。

(四)加强赛事融合发展。借助举办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持续推进体育赛事进景区、街区、商圈,会同文旅、商务、住建等部门,落实全市提振消费有关政策部署,在保障赛事安全前提下,构建推动各类消费的场景。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由临沂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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