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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办相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5-0000088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字号 | 临审服发〔2020〕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办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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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审服发〔2020〕12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水平,确保我市在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更好成绩,确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开办工作质量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开办评价标准 企业开办评价指标着眼于开办和正式运营一家中小型有限公司所需的手续数量、时间和成本。评价过程为从设立登记(或名称预先登记)开始,到完成员工社保登记截止。 开办企业一级指标包含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开办企业的流程、耗时、费用和便利度。 企业开办的流程、耗时、费用主要看相关环节发生与否,及其办理时间、办理成本。企业开办便利度的评价,主要围绕“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推进电子化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来进行。 二、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根据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填报工作,市局总结经验做法,制定企业开办评价标准表(见附件)。请各县区局根据标准,对企业开办情况进行自评,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工作文件、宣传材料、具体案例等。如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也可将工作过程材料一并上报。 三、选取报送典型案例 企业开办典型案例是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能体现企业开办流程最优、耗时最短、费用最少的案例,要求完成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四个环节中的至少三个环节。各县区局应当根据每月新开办企业数量2%的比例报送典型案例,最低不应少于2例。 四、全面落实“四减一送”改革举措 各县区局要根据《关于企业开办流程再造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审服发〔2019〕46号)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开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送政策”,确保各县区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4枚印章。 五、积极开展“政银合作”工作 要在《关于开展“政银合作”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临审服发〔2019〕55号)基础上,扩大“政银合作”改革试点范围,配合做好“企业登记自助一体机”设备安装使用、政务外网接入等工作。创新“政银合作”工作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局与各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将企业开办服务专窗的前台受理工作延伸到由合作银行办理。 六、注重细节提升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效率,鼓励各县区局对企业开办业务,安排足够力量,实行帮办代办服务。在业务咨询和预审环节主动对接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等需求,提前介入,靠上服务,确保企业开办“一次办好”。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预审通过率。 七、其他事项 各县区局将自我评价标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4日前报送市局市场准入科,将典型案例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场准入科。协同邮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联系电话:8770826。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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