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标题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5-000045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 临建发〔2025〕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生效日期 | 2025-03-27 10:40:18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临建发〔2025〕8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联、贸促会及贸促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分)局、水利(水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 现将《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关于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24〕9号)《关于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海外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拓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扶持培育外向型企业 进一步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全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从房屋市政为主,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延伸,从施工为主,向具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能力转型,不断壮大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综合竞争实力。到2027年,力争共新增10家以上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外类别的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企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二、支持拓展省外市场 2025年,省外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210亿元以上,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15%以上;到2027年,省外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50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27%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在巩固省内市场的基础上,稳固京津冀、新疆、甘肃、江苏等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支持有实力的外向型建筑业企业开展银企合作,提升融资能力、投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以融投资带动总承包,承揽省外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企业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抢抓“一带一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等重点区域发展机遇,打造区域性发展阵地。鼓励外向型优势企业积极对接央企、大型国企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包省外大中型工程项目。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强与在外地有开拓投资意向的本市房地产企业及大型生产、服务型企业的信息沟通与合作,配合大企业做好外出施工服务。支持央企在临设立的独立法人子公司与母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揽省外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三、大力开拓境外市场 2025年,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5亿元以上;到2027年,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20亿元以上。深耕非洲、东南亚、中东等市场,拓展拉美、中东欧市场。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对接央企或与项目所在国中小企业互动合作,共同投标承包境外大中型工程项目。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境外经贸合作、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引导建筑业企业与相关建筑材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科研设计单位合作,共同推进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产品加工生产,带动成套设备、装配式部件等出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 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时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强对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育一批适合“走出去”发展的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和高层次技术人才队伍。支持费县、蒙阴等打造技能人才培训、评价、输出的链条式特色劳务品牌,建立海外工程建设劳务培训和输出基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能适应外埠市场竞争的组织架构,强化建设环境研究、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风险评估,主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守法经营的外埠市场投资合作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收集,综合研判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合作意愿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承接项目的安全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境外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走出去”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时支付境外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办理相关人身保险,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为“走出去”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安全协调和应急机制,制订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敏感地区予以高度关注,一旦发生境外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有效、稳妥地加以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六、支持企业创优夺杯 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在省外国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和获得的奖项,可作为信用评价、申报企业资质、参与工程招投标、评先树优等方面有效业绩,给予支持和认可。鼓励企业省外海外工程项目积极申报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表彰奖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政银企协调对接机制,住建、商务等主管部门每年举办1-2次银企合作洽谈会,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强化对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承接项目的金融支持,探索拓展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商标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凡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可向有关开户银行申请贷款,企业开户银行应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委金融办、临沂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企业在国外承接工程项目,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依法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依据企业在省外完成的工程项目营业收入,按政策规定给予企业适当奖励。建立“走出去”工作激励机制,对在外开拓业绩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九、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会办制度,主动提供服务,形成工作合力。搭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项目、政策、融资、风险防范等服务,引导企业寻求外埠市场商机。实行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区省外、海外工程建设情况。发挥好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组织作用,强化其政治引领和联络服务功能,为“走出去”企业牵线搭桥。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外出行业党委会议,观摩外地施工项目,组织外出推介。每季度至少1名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市场开拓重点地区,实行跟踪服务,协调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关系,为企业在埠外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重点培育外向型骨干建筑企业名录,市、县两级住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每月定期到联系点企业了解外出施工的动态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 在与国内外商协会交流交往中积极推介我市建筑行业发展优势和骨干企业,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铺路搭桥。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宣介活动,专场对接交流。定期召开“中”字头企业总、专、分包业务对接会,主动推介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入围“中”字头采购库。各级建筑行业协会发挥信息搜集、人才培训、业务咨询等服务功能,帮助了解掌握国内外建筑行业动态,建立外埠市场交流机制,加强联合协作和行业自律。每年至少组织2-3次专家讲座、1-2次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帮助企业更新观念,了解最新动态。(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住建局) 十一、注重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介平台,加强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政策解读宣传,及时总结宣传“走出去”发展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在临沂住建微信公众号开辟“走出去”发展栏目,大力宣传企业家精神,营造浓厚的“走出去”发展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