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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索引号 | 1648516507/ybj/2025-0000080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临医保发〔2025〕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 生效日期 | 2025-06-20 11:51:03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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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保发〔2025〕9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医保局《关于修订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5号),现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为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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