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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支持临沂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5-00001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临人社发〔202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 生效日期 | 2025-08-11 19:14:36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临沂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总工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支持临沂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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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社发〔2025〕7号 各县区人社局、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资监管机构、总工会、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技工院校: 现将《关于推动支持临沂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临沂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总工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技工教育科) 关于推动支持临沂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职业教育决策部署,抢抓产业转型升级与区域经济发展机遇,着力破解技工教育发展瓶颈,加快构建与我市产业规划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我市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助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十条措施。 一、深化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技术研发中心等合作平台。鼓励各技工院校探索“订单班”“冠名班”新的开设方式,深化产教融合广度和深度。加快推动企业与学校共建“厂中校”“校中厂”,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厂中校”“校中厂”数量达到60家。参与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成效显著的企业,可按规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和相关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二、预警调优,对接产业需求 围绕临沂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和商城国际化发展战略,构建“产业需求—专业设置”动态响应机制,超前规划智能网联、数字技术等新兴专业,确保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度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三、深化改革,创新人才培养 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鼓励技工院校师生参与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支持我市技工院校申报第二轮省级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创建省级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鼓励参与省级专项课题立项活动及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立项、结题工作,加速我市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以赛促教,锻造精英技能 推动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实训条件等全方位对标世界技能大赛标准。鼓励支持技工院校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重点培育具有冲击省赛、国赛、国际赛事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持续提升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定期举办市级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思政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竞赛等系列赛事,形成技能竞赛与专业建设深度融合的良性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五、创优提质,夯实内涵根基 支持我市技工院校积极参与全省、全国优质技工院校争创行动,支持申报建设上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工匠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平台载体。申办全省、全国技工教育优质专业,构建“学校-专业”双优培育体系。支持参与省级技工教育综合性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技工院校数字化治理能力。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逐步提升全市技工院校整体教育质量。支持普通技工学校与技师学院全方位深度合作,建设技师学院分院或升级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不断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和水平。鼓励和支持我市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境外、省外院校、企业合作,培养高水平急需紧缺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外办) 六、强化服务,释放社会效能 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探索建设校办工厂、校办企业。支持技工院校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开展建设智能化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核平台和题库,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信息化水平。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加社会培训,参与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的收支结余,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公办技工院校开展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的经营性收入,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资金不缴入国库,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后,按规定统筹用于与学校自身建设、绩效工资、培训评价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融通发展,拓宽成才途径 落实技工院校与其他中职学校市域内平等招生政策,稳定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落实技师学院与高等院校开展“高职+高级工(技师)”全日制学生培养,双方共同参与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学费和生均拨款分配,完成规定学分课程和考核的学生,可取得相应层次学校毕业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八、健全激励,强化人才保障 每年对技工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按照规定给予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一次性奖励。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直接参评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教练,设置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获奖师生团队,支持其开展技能研发、教学改革等工作,同时在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学习深造等方面给予倾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九、严格监管,规范办学秩序 建立健全动态评估与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对技工院校的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学生管理、安全工作等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办学过程中的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规范办学秩序。强化信用管理,推动技工院校依法依规、高质量办学,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技工教育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优化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校企合作、教师招聘、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打破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激发技工院校创新活力。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加大对技工院校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有关税费减负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劳模工匠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分享成长故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多维度宣传技工教育的发展成果与育人价值,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感与荣誉感,凝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技工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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