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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 索引号 | 1648516507/ybj/2023-0000130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临医保发〔2023〕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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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保发〔2023〕29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5号),我市修订和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了部分可另收费一次性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医疗机构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4日。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历史沿革 2023-10-10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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