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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5-000015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临沂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临教基字〔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2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临教基字〔2021〕15号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满足各学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发学生心理潜能,培养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秉承“育人育心”的理念,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以课程为保障、以活动为载体,优化师资队伍,加强阵地建设,构建“全程育人,全员育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新格局。引导学生正确面对挫折、困境,提升学生自我认知、自我调节、自我提升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健全的人格,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心理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与实效相结合。坚持将科学心理辅导方法与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相结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二)预防与干预相结合。以积极心理学为导向,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注重心理高危学生筛查、干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家校与社会相结合。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突出家庭心理调节作用,依托社区家长学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心理关爱格局。

(四)全体与个别相结合。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整体提升学生心理素质;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课程体系

1.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各学校要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分阶段设置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普通中小学可统筹相关课程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或专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办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注重学生成长,坚持体验式教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等多种形式,既要防止单纯的心理学知识讲授,也要警惕过分娱乐化。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要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学科教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各级教研机构要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水平;各县区要定期开展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不断扩充教师队伍。

3.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要主动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与手段,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提升学生参与度。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朋辈心理支持活动。要利用班团队、校园文体、社会实践、家校共育等,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

(二)健全教师队伍体系

4.选优配强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需求。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标准,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并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探索以班级为主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各学校要于2022年前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到位,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稳定、专业能力过硬。

5.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各县区、各学校要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抓好专业培训,在各类班主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对专职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对兼职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对班主任每年应进行不低于10学时的专业培训。各县区要指导学校系统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确保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

6.完善评价保障制度。中小学要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各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每位教师重视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称评聘、推优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学校认可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职称评定方面),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

7.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各县区、各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使其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三)完善咨询服务体系

8.加强咨询(辅导)服务。合理使用学校心理辅导室,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心理辅导必须谨慎使用心理量表,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验,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的倾向。要注重隐私保护,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为学生创造舒适、放松的心理辅导环境。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与专业机构开展合作,进行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9.强化预防干预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各学校要完善心理测评筛查方式,优化量表选用,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筛查力度,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

10.建立建档转接机制。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关注学生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家长。在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转换过程中,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四)强化平台保障体系

11.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要求,规范管理运行,遵守辅导伦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知晓度。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延长辅导室开放时间。心理辅导室建设要注重环境温馨和谐,办公设备和专业器材要符合标准。

12.建设市县服务平台。设立临沂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整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实现市域范围内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工作规范性、科学性。鼓励城区优质学校“联盟化”办学,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县区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筹本区域内优势资源,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设计开展好各项活动,发挥好区域内的专业指导、辐射引领作用。

(五)优化协同工作机制

13.发挥多方共育作用。探索家校政社“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体化育人体系重要内容。发挥家庭“心灵港湾”的作用,指导家长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学生心理问题。实施家庭教育“三个一”行动,鼓励家长每周与学生谈心1小时,每周让学生放飞1小时,每周与学生共同运动1小时。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平台,每学期对学生家长开展不少于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将心理健康调查作为“全员大家访”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实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记录。

14.探索“医校”共建模式。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优势,鼓励学校与专业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干预的“医校”共建模式。各学校要主动邀请精神卫生专家到校开展教师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特别要注意开学、中考、高考等关键节点,根据学生心理动态,合理安排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针对心理高危学生,要探索家校医联动心理健康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学校与医疗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尝试“半医半读”的心理康复方式,在保障康复效果的同时,努力保证学生学习时间,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学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强化责任分工,实施重点突破。各学校要突出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升心理辅导室建设,保障设备维护、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实施合作计划,共同开展危机干预、课程建设、专业督导、教育科研、见习实习等活动。探索引入优质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心理健康服务。

(四)强化督导评估。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不断细化课程建设、平台建设、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县区、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发挥辐射作用,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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