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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5-000014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临沂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临教办字〔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19-10-1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教办字〔201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

《临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18日


临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鲁教体发〔2019〕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指导、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防控

全面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各项规定,完善近视防控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依法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二)科学防控

坚持科技引领和专家指导相结合,加强防控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人才培养,建立近视防控综合干预体系。

(三)预防为主

把防控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儿童青少年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的发生,降低近视新发病率。

(四)综合防控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的实施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中小学全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程,学生、教师和家长对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到2030年,完全小学以上学校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家庭尽责,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1.主动学习近视防控知识。家长应当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和健康,积极学习、接纳、应用近视防控相关知识,了解近视发展规律,把握孩子0-6岁视觉发育的关键期,改变“重治轻防”“近视不是病”等错误观念。

2.增加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家长要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认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

3.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要以身作则,陪伴孩子时主动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年龄越小,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家长要教育和监督学生不要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接受学校统一管理。

4.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尽可能提供良好居家视觉环境。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变化。孩子出现视力异常迹象时,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二)学校教育,综合防控视力不良

8.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中小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小学一年级要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实施作业总量刚性规范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家庭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要求严格控制,建立作业难度监管制度,杜绝布置超过课程标准的难、偏、怪作业。寄宿制学校要缩短晚上学习时间,保障学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9.加强考试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扎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依据或唯一依据。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0.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宣传栏、家长学校和校级“父母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护眼健康教育。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资源作用,举办近视防控“家长志愿者讲座”活动。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放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设立学生视力保护委员,成立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强化视力健康朋辈教育。学校要通过评选“爱眼标兵”等措施推动加强近视防控知识的普及。

11.强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要严格树立“健康第一”的体育教育理念,开齐开全体育课程。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和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校要布置体育家庭作业并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12.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一步到位,已建成学校要制定整改落实计划,2020年前实现100%达标。学校每月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调整学生座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根据学生身高增长情况适时进行个性化调节。学校要积极进行校园和教室绿化。

13.坚持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和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眼保健操时间。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要督促学生在课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持续疲劳用眼。

14.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要制定电子产品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办法。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学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采购符合标准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需要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完成学习的科目,时间要控制在30分钟之内。

15.加强视力健康管理。中小学校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一人一档的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学校要建立校委会、家委会、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志愿者等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6.倡导科学保育保教。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重要作用,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开展保教工作的时间,单次不超过30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2小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幼儿视力健康检查和电子视力档案建档工作。

(三)依托医院,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17.建立视力档案。自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18.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和《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方案》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19.加强健康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的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教育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减轻课外负担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对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联合卫生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医和保健教师近视防控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学生近视率数据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二)卫生健康部门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卫生项目予以支持。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加强对各级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和社区医生进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保健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职业教育,注重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和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机构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完善国家、省相关强制性标准,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三)体育部门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四)科技部门

协同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加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有发展潜力和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大力推进新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不断提高近视防控工作科技水平。

(五)财政部门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做好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的公开招聘和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器具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视光产品、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和视光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八)文化和旅游部门

协调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媒体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各级要建立政府主导的防控体系,成立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机构,组织开展筛查、防控、治疗、监管等工作,形成以教育、卫生为主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指导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或排在后位的县区,由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连续三年不降低的县级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坚持试点引领

每个县区遴选10所小学、10所初中、1所高中作为临沂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各县区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基础条件、强化人员配备、形成有益经验等基本要求,做好视力筛查、建立电子档案、视力矫正等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临沂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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