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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文件的通知 |
|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3-00001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临发改成本〔2023〕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0 | 发布日期 | 2023-07-30 |
| 生效日期 | 2023-08-01 18:14:50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继续执行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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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成本〔2023〕191号 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明确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即将到期,经研究继续执行此文件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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