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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1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临发改成本〔2023〕191号
成文日期 2023-07-30 发布日期 2023-07-30
生效日期 2023-08-01 18:14:5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继续执行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文件的通知

临发改成本〔2023〕191号


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明确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即将到期,经研究继续执行此文件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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