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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 |
| 索引号 | 1483500865/zfgjj/2023-00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字号 | 临住字〔202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04 | 发布日期 | 2023-02-04 |
| 生效日期 | 2023-02-04 13:41:02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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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 临住字〔2023〕2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临建发〔2023〕2号)文件精神,就有关政策落实通知如下: 一、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政策内容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提高1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2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职工家庭多孩情况的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材料和事项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 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有关政策 在临沂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和还贷提取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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