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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王羲之故居门票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431857656/fgw/2026-00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临发改成本〔2025〕359号
成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5-12-2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继续执行王羲之故居门票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成本〔2025〕359号


王羲之故居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继续执行王羲之故居保护中心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王羲之故居继续执行《关于王羲之故居保护中心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364号)价格,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门票价格继续执行20元/人次。

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票。

三、军人(含现役、退役)、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盲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士(士官)、消防救援人员、导游、记者、教师、持证的宗教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四、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

五、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沂蒙惠才钻石卡”“沂蒙惠才金卡”按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优惠政策规定,享受本人及同行人员免门票等相关优惠。

六、景区可在以上基础上,自主扩大优惠范围。国家、省、市出台新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后,应按照新政策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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