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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4448398/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文字号 | 临文旅字〔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
| 生效日期 | 2026-03-23 09:38:42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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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的通知 临文旅字〔2026〕3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宣传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6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为提升临沂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我市由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针对营销推广“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旅游线路产品,组织外地游客到我市旅游休闲度假培训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红色旅游和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业,进行激励性奖励。 2.针对“临沂人游临沂”活动,对组织临沂常住居民在临沂跨县区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旅游活动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进行激励性奖励。 二、奖励类型 对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入境游、市内游等团队来临沂旅游的旅行社(或分社)、培训机构,按下列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 (一)旅游专列(火车) 对同一车次专列从市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游客人数不少于300人(含3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列车车次”),奖励25000元。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客运列车车次)来临沂且不少于50人(含50人)的旅游团队,奖励2000元。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高铁车次)来临沂且不少于30人(含30人)的旅游团队,奖励1500元。 (二)旅游包机(切位) 一次性组织山东省外游客乘包机落地临沂机场,100人(含)以上,每架次包机给予15000元补贴。 乘坐普通航班落地临沂机场,同一航班切位20人(含)以上,给予1600元补贴;同一航班切位30人(含)以上,给予3000元补贴。 (三)汽车团队 从市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一趟旅游汽车团队,人数20人(含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在临沂住宿3晚及以上且游览4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的景区,奖励12元/人;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240元,以此类推。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80人以下的,在临沂住宿2晚及以上且游览4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的景区,奖励15元/人;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以此类推。人数80人以上(含80人),在临沂住宿1晚及以上且游览3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的景区,奖励15元/人;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以此类推。 (四)自驾游 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10辆车20人(含20人)以上自驾车团队,每车奖励100元。市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车牌数量不低于70%。 (五)入境游 1.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奖励6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20人(含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奖励8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0人(含50人)以上,奖励100元/人。 2.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乘包机落地临沂机场,100人(含)以上,每架次包机给予18000元补贴。 3.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乘坐普通航班落地临沂机场,同一航班切位30人(含)以上,给予3600元补贴;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200元,以此类推。 (六)市内游 旅行社(或分社)组织临沂常住居民跨县区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旅游活动,单批次团队人数达到 30 人以上(含30人),游览2个及以上县区,每个县区游览2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的景区,奖励3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00元,以此类推。 三、申请旅游团队奖励的必要条件 (一)旅游团队必须由经过审批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红色旅游和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业组织。同一团队申请奖励的主体有且只有一个(组团社或者地接社),且同一团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奖励,不允许联合申报。 (二)旅游专列、火车(高铁)团队必须停靠在临沂境内火车站。旅游包机(切位)必须停靠在临沂机场。 (三)旅游专列、火车(高铁)团队、汽车团队、自驾游、包机(切位)团队、入境游团队(团队游客不受年龄限制)须在临沂市内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旅游活动,必须在临沂至少住宿1晚,至少游览3家收费旅游景区(首道门票收费)。其中,汽车团队按照人数不同,住宿天数及游览景区数量要求同步变化。 (四)市内游团队须在临沂市内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旅游活动,必须在临沂至少住宿1晚,必须游览2个及以上县区,每个县区游览2家及以上景区(首道门票收费)。 (五)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四、奖励申报 (一)申请奖励的旅行社(或分社)、红色旅游和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业,发团前2天须提供《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附件1),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确认。其中,旅行社发团前需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前填写团队相关信息。 (二)团队行程结束5个工作日内,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后,申请奖励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主体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附件2)确认表中的信息,如:人数、负责人签字、落款等信息缺一不可)。 3.旅游团队人员名单、行程确认单(盖申报单位公章)。 4.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团队、汽车团队、自驾游团队、市内游团队需提供市内旅游景区开具的购票单和正式发票,并由景区负责人签字。各景区的购票人数需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按最低实际购票人数为准。 入境游团队需提供入境相关证明;市内旅游景区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进入景区游览的人数证明。各景区出具的实际入园人数需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按最低实际入园人数为准。入境游团队奖励人数按照酒店入住人数、实际入园人数最低者确定。 5.酒店、宾馆营业资质及出具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房间数、人数信息的结账清单(正式发票原件仅供校验,不留存;结账清单须加盖酒店公章)。 6.团队景区合影以及交通信息照片或凭证。 7.国内游团队需提供正规保险公司出具的游客保险单。 8.市内游团队需提供“临沂常住居民”证明:包含身份证号码的保险单,身份证号码不属于临沂的临沂常住居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 五、奖励审核审批 (一)申报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入境游、市内游等团队在临沂旅游期间,由临沂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在现场抽查核实。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场推广科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认无投诉、无造假、无遗留问题,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二)在奖励年度中,申报主体如出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投诉事件等,取消奖励资格。 (三)2026年列支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团队、市内游团队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入境旅游团队100万元,奖完为止。 (四)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有效。由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539-8056655 附件:1.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2.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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