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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政管理领域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873/2026-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字号 临城发〔2026〕6号
成文日期 2026-04-30 发布日期 2026-04-3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市政管理领域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城发〔2026〕6号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兰山区、郯城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莒南县、临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园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市政管理领域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市政管理领域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市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深化改革暨专项行动工作,规范市政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市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本市市政管理领域相关企业的分级分类管理与检查。市级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市级管辖企业的涉企检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涉企检查的管理办法。

二、分类依据及结果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梳理我市市政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市政管理领域的企业进行分类(共2类):

(一)污水处理类。主要涉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二)城镇排水类。城区范围内已办理排水许可的城镇排水企业(商户)。

三、分级依据及标准

按照“科学分级、差异监管、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状况、风险程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分级。结合管理实际,将市政领域相关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划分:

(一)污水处理行业企业。依据污水处理企业设计规模和处理方式,结合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质量、环保合规水平、社会责任履行及综合管理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具体评定细则参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规定执行。污水处理企业划分ABCD四级实施分级管理。

1. A级(优秀,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1)安全生产与风险管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档案规范齐全;安全投入充足,设施设备先进且运行可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信息化,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人员安全培训覆盖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科学完备,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完好;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定为A级。

(2)运行维护与环保合规。生产运行高效稳定,出水水质达标,在线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及时,出水超标事件零发生;污泥处置率100%,联单管理规范;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维护保养到位;厂区整洁美观,标识齐全,无异味;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3)社会责任与守法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问题,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主动开展生态修复与环保提升工作。

(4)管理体系与综合绩效。项目管理体系健全规范,运行维护制度完善且执行有力;项目公司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颁发的荣誉表彰;各项安全、环保、运营指标大幅优于行业标准。

2. B级(良好,综合评分75—89分)

(1)安全生产与风险管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较为完整;安全投入满足生产需求,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期维护保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有序开展,隐患按期整改率在95%以上;人员安全培训基本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较为完善,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基本满足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定为B级及以上。

(2)运行维护与环保合规。生产运行基本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检测记录较为完整,出水超标事件发生次数不超过1次;污泥处置率不低于95%,联单管理基本落实;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维护基本到位;厂区整体整洁,标识基本齐全;档案较为完整,信息报送基本及时。

(3)社会责任与守法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问题;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满意度测评达到80%~90%;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管理体系与综合绩效。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运行维护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安全、环保、运营指标达到行业标准。

3. C级(合格,综合评分60—74分)

(1)安全生产与风险管控。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安全管理档案存在部分缺失;安全投入基本满足生产需要,设施设备存在一定老化现象但不影响正常运行;安全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开展,隐患按期整改率在90%以上;人员安全培训有一定成效,但部分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有待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完善,能够开展演练但效果一般,应急物资储备存在少量不足;近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次数不超过2次;在《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定为C级及以上。

(2)运行维护与环保合规。生产运行基本稳定但记录有缺失,出水水质达标率偏低,检测记录不足,出水超标事件发生次数不超过2次;污泥处置率不低于90%,联单管理存在欠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不到位情形;厂区环境卫生一般,标识部分缺失;档案存在缺失,信息报送存在迟报现象。

(3)社会责任与守法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问题,或存在轻微欠薪问题但已按期整改到位;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满意度测评达到70%~80%;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但已落实整改措施。

(4)管理体系与综合绩效。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但规范性不足,运行维护制度执行效果一般;部分安全、环保、运营指标接近行业标准下限。

4. D级(不合格,60分以下)

(1)安全生产与风险管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识设置存在明显缺陷,执行情况较差,安全管理档案严重缺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设备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部分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大量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人员安全培训严重不足,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很少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近一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事故次数超过2次。

(2)运行维护与环保合规。生产运行不稳定,运行记录严重缺失;出水水质超标,检测工作未正常开展,出水超标事件发生次数超过2次;污泥处置率低于90%,存在违规处置或乱倒现象;设备完好率低于90%,维护保养严重缺失;厂区脏乱,标识大量缺失,存在异味扰民问题;档案严重缺失,信息报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社会责任与守法经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问题且未按期整改到位;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满意度测评低于70%;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未落实整改措施。

(4)管理体系与综合绩效。项目管理体系不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形同虚设;各项安全、环保、运营指标低于行业标准。

(二)城镇排水企业(商户)。依据企业(商户)的排水许可合规情况、排水水质达标情况、排水设施维护状况、违规排放记录以及配合监管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具体评定参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本市相关排水管理规定。城镇排水企业(商户)为市政领域一般监管企业,划分ABCD四级实施分级管理。

1. A级企业(商户)(综合评分90分以上)

(1)严格遵守排水许可相关规定,排水许可文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排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各项水质指标远优于排放标准。

(2)排水设施完善且维护良好,定期进行自查和维护保养,无排水设施损坏、堵塞等问题。

(3)近三年内无违规排放记录,积极配合排水监管部门的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排水相关数据和信息。

(4)具备完善的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2. B级企业(商户)(综合评分75—89分)

(1)排水许可合规,排水水质基本达标,偶尔出现轻微超标情况但能及时整改。

(2)排水设施维护较好,能按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排水设施故障较少。

(3)近三年内违规排放次数不超过1次,能较好地配合排水监管工作。

(4)有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基本满足要求。

3. C级企业(商户)(综合评分60—74分)

(1)排水许可基本合规,但存在部分资料不完善或过期未续办等情况。排水水质时有超标,但超标幅度较小,整改后能达标。

(2)排水设施存在一定的老化或损坏现象,但不影响正常排水,维护工作基本落实。

(3)近一年内违规排放次数不超过2次,对排水监管工作配合度一般。

(4)有应急预案,但演练频次较低,应急物资储备存在少量不足。

4. D级企业(商户)(60分以下)

(1)排水许可文件缺失或过期未办理,排水水质严重超标,长期无法达到排放标准。

(2)排水设施损坏严重,存在严重堵塞、渗漏等问题,且未进行有效维护。

(3)近一年内违规排放次数超过2次,拒不配合排水监管工作,甚至阻碍执法检查。

(4)无应急预案或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应对排水突发事件能力差。

四、管理措施

(一)污水处理行业企业

1. A级企业

(1)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进行1次专项检查。

(2)在各类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鼓励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其他企业分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 B级企业

(1)每半年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 C级企业

(1)每季度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设施设备、人员培训、隐患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力度。

(2)要求企业制定针对性的整改计划,限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 D级企业

(1)每月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监管。

(2)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停财政补贴及评优资格,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运营。

(二)城镇排水企业(商户)

1. A 级企业(商户)

(1)原则上不抽查,采取“无感监管、无事不扰”。

(2)在排水相关政策扶持、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鼓励商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其他商户分享排水管理经验。

2. B级企业(商户)

(1)执行分级分类抽查标准(B类抽查2%,频次1次),重点检查排水水质和设施维护情况。

(2)加强对商户的排水管理指导,帮助其进一步提升排水管理水平。

3. C级企业(商户)

(1)执行分级分类抽查标准(C类抽查4%,频次1次),加大对排水许可合规性、水质达标情况和设施维护的检查力度。

(2)要求商户制定针对性的整改计划,限期提高排水管理水平。

(3)对商户主要负责人进行排水管理约谈,督促其落实排水主体责任。

4. D级企业(商户)

(1)执行分级分类抽查标准(D类抽查6%,频次1次),实行重点监管。

(2)责令商户立即停止违规排水行为,进行全面整改,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排水。

(3)依法依规对商户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纳入排水管理“黑名单”,限制其排水相关业务。

五、评定程序

(一)污水处理行业企业

1. 企业自评:污水处理企业应每年对照本评定办法和评定细则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自评申请。

2. 部门评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企业自评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定,参照《全市污水处理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评定细则(试行)》进行评定打分。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省、市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反馈结果评定打分。

3. 综合评定:企业自评分数占30%,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定分数占60%,市级主管部门评定分数占10%,综合评定成绩按照百分制换算,最终确定企业的分类等级。

(二)城镇排水企业(商户)

1. 初次评定。对新办理排水许可用户,履诺诚信、排水设施安装、水质检测报告等较好的,一般排水企业(商户)暂定A级,医疗、化工、工业等特殊排水企业(商户)暂定B级。初次评定以现场踏堪和审批反馈意见为准。

2. 检测评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市政管网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异常情况的管网进行逐项排查。每季度对排水商户的排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同时检查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状况。检测合格、无违法行为的进行升级管理:检测不合格、有违规排放等问题的,进行降级管理。

3. 集中评定。每年年底,各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测监管记录、违规处罚、投诉信访情况等,采取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参与等形式,对照分级标准对排水商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商户等级。评定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动态管理

企业(商户)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定时+即时”动态调整机制,每半年调整一次,每年重新评定一次。评定周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维护质量严重不达标、引发较大负面舆情、违规排放等情况的,及时降低等级并按相应措施处理;通过整改提升达到更高等级标准的,可申请升级评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次。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商户)异议复核与申诉机制,企业(商户)对分级分类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作出认定的监管部门提出复核,监管部门应于30日内给予答复;对复核答复不满意的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七、其他

《临沂市市政管理领域涉企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失效。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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