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标题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sxzspfwj/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字号 | 临审服发〔2026〕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4-24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临审服发〔2026〕13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的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26〕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临政办字〔2026〕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业务办理便捷高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目标,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整合、服务升级,打造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主题集成服务,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自动获取、智能核验”,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变更“并联审批、即申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注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合并申请、同步办理”,切实增强建筑业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本方案适用于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省级委托下放事项、市级审批权限事项)的建筑业企业。 聚焦建筑业企业高频办事需求,整合资质审批与关联许可事项,具体包括: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一件事” 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变更“一件事”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一件事” 1.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注销;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 三、工作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 梳理联办事项,分别整合延续+变更“一件事”及注销“一件事”申请材料,形成《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办事指南》,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完成时限:2026年6月) (二)优化办事流程 围绕延续+变更“一件事”,打破传统“逐项申请、依次审批”模式,合并审核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办结”。健全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强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联动,对注销“一件事”实行合并受理、并联审核、同步注销,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能。(完成时限:2026年8月) (三)加强数据共享 围绕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依托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打通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6个系统数据壁垒,企业提交申请时,系统自动核验企业社保缴纳信息、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信息、职称人员资格证书等5项材料,实现审批数据自动获取、智能核验,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完成时限:2026年9月) 四、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的组织实施,会同住建等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一件事”事项联办梳理、联办表单设计、业务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政策宣传解读及推广实施。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适应性改造、数据对接共享、申报材料接收流转及办理结果反馈。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流程改造、数据对接、申报材料接收流转及办理结果反馈,推动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事项高效办理。 (三)市大数据局。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服务专栏增设工作。配合完成办理事项配置,为审批与住建等部门建立业务系统连接和数据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统一上线与规范运行。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完成审批与不动产业务系统连接,为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统一上线与规范运行。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完成审批与人社业务系统连接,为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统一上线与规范运行。 五、组织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改革,是我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动态优化。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上级政策调整、企业办事需求变化,动态更新关联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工作规范,持续提升“一件事”服务质效,打造常态化、长效化的便民利企服务模式。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工作宣传,通过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有关政策,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办事指南 附件1 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 二、涉及审批事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一件事” 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变更“一件事”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一件事”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 三、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服务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省级委托下放事项、市级审批权限事项)的建筑业企业。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专业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省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依照本决定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应当在《山东省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附件第50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委托至设区的市有关部门。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7.《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20〕93号)。 六、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点,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理。 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七、受理条件 1.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八、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办公场所证明扫描件,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注册建造师注册情况承诺书(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情况承诺书; 11.《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签字盖章;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变更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 4.企业承诺书。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审核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 九、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d.gov.cn/)填报有关信息,打印制式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提交。 2.受理: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登录政务平台受理。 3.审查:审查人员登录政务平台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在政务平台内进行反馈。 4.决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企业,准予行政许可;未达到有关标准的企业,不予行政许可。 具体见流程图(附件1-1)。 十、办理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7:00(午间不打烊); 双休日、节假日 9:00—16:00(午间不打烊)。 十二、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三、承诺时限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一件事” 7个工作日。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变更“一件事” 3个工作日。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一件事” 1个工作日。 十四、涉及收费及依据 无 十五、结果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六、结果样本 见附件1-2。 十七、快递物流 审批结果材料支持物流快递。 十八、咨询电话 0539-2032100。 十九、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投诉:0539-2032100。 附件1-1 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申办流程图
附件1-2
一图读懂: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