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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371/2026-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临卫发〔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生效日期 2026-04-26 失效日期 2031-04-25
统一编号 LYCR-2026-036001 效力状态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临卫发〔2026〕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委制定了《〈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64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425日止。

各县区、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docx









附件【《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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