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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市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4448558/2026-00115 | 主题分类 | 物价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临发改价格〔2026〕192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
| 生效日期 | 2026-08-01 | 失效日期 | 2029-07-31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继续执行我市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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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价格〔2026〕192号 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继续执行我市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决定继续执行我市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费标准为180元/只,电子标签不另行收取费用。 二、CNG车载气瓶拆装费20元/只。 三、CNG车载气瓶检测、拆装维护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按进销差价不超过10%标准执行。 四、你单位开展气瓶检验工作,必须获得规定的检验资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检验规程和检验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文件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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