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标题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4448558/2026-001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临发改价格〔2026〕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
| 生效日期 | 2026-07-20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临发改价格〔2026〕191号 临沂市老年大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353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你单位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临沂市老年大学沂蒙路校区学费标准为:每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150元。 二、临沂市老年大学北城校区学费标准为: 1、国画、书法、古代文学、音乐、舞蹈、戏曲、二胡、葫芦丝、手风琴、摄影、医学保健、瑜伽、时装表演等普通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150元。 2、古筝、电子琴、古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00元。 3、电脑、电钢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40元。 三、你校学费应按学期收取,由老年大学学员自主选择交费学期数量。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26年秋季(含)之后招收的学员。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