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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ybj/2019-000006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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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医保局印发了《临沂市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山东省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医疗保障扶贫攻坚任务,结合临沂实际,联合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和扶贫办7部门共同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年度目标。2019年,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政策。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优化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流程,形成便捷顺畅的补贴机制,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保障范围,确保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增强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全面实现各类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住院医疗保障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全面完成医保精准扶贫任务。稳定居民医保参保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整体提升,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全面落实,医疗救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进一步降低,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三)多措并举,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贴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 (四)实施综合保障,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和医疗救助政府补助水平,公平普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保持6000元不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9年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 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为 1 万元。2020年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按照 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为 1 万元。做好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根据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定额报销等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按医保报销金额的 50%且不超过政策范围内总金额的原则进行救助。对实施医疗救助后,特困人员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全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医疗救助后单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其中,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按 20%的比例救助,1~3 万元(含 3 万元)的按 30%比例救助,3~5 万元(含 5 万元)的按 40%比例救助,5 万元以上的按 5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为 3 万元。 (五)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直接结算,切实做好跨统筹地区就医结算服务,积极引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相关链接:临沂市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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