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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tzy/2022-00003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缴税便利化水平,切实为企业群众办实事,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深化协作、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字〔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在就来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相关政策:

1.办理一手房办证或二手房过户等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需要向两个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吗?

不需要重复提交材料。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已实行“一窗受理”模式,《通知》中已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要立足本地信息化建设实际,以优化服务为导向,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涉税信息与税收信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综合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将税务部门所需信息推送至税收征管系统,避免纳税人重复提交材料。纳税人完税后,税务系统实时向不动产登记系统反馈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审核登簿、发证。

2.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能办理不动产证吗?

如果已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预告登记,则无需提供购房合同也可办理不动产证。《通知》中指出,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交易、婚姻、家庭户籍等信息共享利用。对房产契税办理需要提供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证明材料,通过相关部门的数据库能够嵌入业务应用的数据信息,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共享数据信息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效力。

3.都有哪些缴税方式呢?

除了在窗口现场缴税外,还有委托帮办代办、自助缴税等方式。1)委托帮办代办:通过简化、优化操作流程,支持有帮办代办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等机构协助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帮办代办资格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等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授权服务协议取得。纳税申报完毕,在电子税务局形成应缴税款二维码,推送给纳税人在线完成缴税。2)自助缴税。在各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和取得帮办代办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等机构处,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和微终端,在不动产系统完成信息采集推送后,实现增量房和存量房的自助申报、缴税和完税证明查询打印等功能,缴税可选择刷卡、微信和支付宝扫码等方式。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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