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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3-000007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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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印发,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11月-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3年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细化了先行区建设2023年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了上述有关文件,全面落实全省动员大会精神,系统梳理、深入调研,经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起草形成了《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等有关文件。 三、出台目的和意义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市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对本年度我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责任部门、推进措施,有利于我市加快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四、重要举措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共分为12部分84条,其中,第一至十一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商城转型升级、坚定落实乡村振兴先行战略、深度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积极释放内需潜力、扎实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等;第十二部分是组织实施的保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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