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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kxjsj/2025-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14
文号 临科字〔2025〕1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的科研氛围,市科技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等13个部门共同起草了《临沂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了科研失信行为分类,完善了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数据汇交等流程,为全市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一附件。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对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概念界定、遵循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突出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责任明确、防惩结合、强化监督、协同共治的科研诚信管理原则。

第二章是管理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强化了科研单位、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和受托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主体,倒逼建立“预防-自检-纠偏”内控体系,如临沂市人民医院作为学术论文科研诚信检测试点,对部分论文开展发表前检测,从源头降低科研诚信风险,提高科技监督效能。

第三章是诚信管理机制。主要对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诚信全流程监督管理、科研诚信审核制度、科研成果诚信管理制度、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将科研诚信全流程监督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各类责任主体身上,贯穿于申请、受理、评审、认定、考核、验收等全过程之中。强调了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是信用评价与记录。主要对科学研究的守信行为、科研失信行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科技主管部门对各类责任主体科研失信行为的记录信息内容。实施穿透式追责机制,例如,企业虚报研发费用,不仅记录企业信用,同时追溯直接责任人员。

第五章是失信调查处理。主要围绕科研失信调查处理的关键点与常见问题,对举报受理、部门监督、调查主体、参照依据、申诉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赋予科技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第一责任主体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能,确保工作程序、时限合规合法,处理决定公平公正。

第六章是附则。规定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执行期限。

附件,主要围绕科研失信行为,对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责任主体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规定。细化制定六类主体的82种失信行为,为相关问题的认定、处理提供了明确可行的依据。市科技局不定期转发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失信案例,助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科研治理从“重结果”向“重过程”、从“单一监管”向“多元共治”的深刻转变。我们将以制度刚性守护创新生态,为临沂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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