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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25-00000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 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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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模式,根据国家、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部署安排,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4.《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6.《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三、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优化服务等措施,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社会保险登记、外国人来华工作职称评审、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签发、外国人来华工作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设置线上线下服务专区,为外国人来临沂工作提供“一站式”集成办理服务,让外国人来临工作更便捷、更舒心。 为确保“一件事”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重构工作流程、拓宽办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全面梳理事项基础要素,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去重申报材料,重构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办理标准化;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和“爱山东”APP,设置线上“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专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涉外服务专区”,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供业务申报便利化;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事项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部门间互通信息、会商研判、严格审批,推动审批服务规范化。 《实施方案》强调,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和外国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办理指南 (1)受理单位信息 名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2032100 8773690 (2)办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提出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办理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员,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用人单位为拟聘(录)用外国人员提出申请时,拟聘(录)用外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办理方式及流程 线上办理:下载“爱山东”移动端APP并实名注册或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选择临沂市——点击“立即办理”进入申请流程——选择办理事项——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线下办理:线上查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获批后,申请人线下向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0个工作日,居留证件许可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社保登记:不收费; 职称评审: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外国人居留证件: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230号)规定标准收取:一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400元;一年(含)至三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800元;三年(含)至五年(含)有效期居留许可:1000元。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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