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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3-00004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继续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
临沂市继续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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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根据省市部署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市本级、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临港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2023年,预计全市累计5.3万名失业人员将享受到政策增益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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