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852681291/lyjl/2019-000002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6/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联合行动 为高考降噪 |
|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莘莘学子营造安静舒适的应考环境,6月5日晚,临沂市园林直属管理所、北京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走访了文化公园内广场舞团体。工作人员现场与7名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交流,并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50份,呼吁尽量在高考期间“歇舞”,如果确实需要继续健身,一是要自觉控制时间,晚上九点前必须结束;二是要控制好音量,播放乐曲时不要使用扩音设备,音量要适中。这些广场舞爱好者都十分配合,当场表态按要求执行,甚至表示在这期间暂停广场舞活动。 链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露天表演以及其他文体娱乐活动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活动场所违规所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居民可以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