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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0-000003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财政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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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工作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一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禁止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二是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异议期公示结束以后,公示结果一律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反馈,不再报送纸质证明材料。三是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申报截止日期适当推迟,申报材料由会计人员直接快递至省财政厅,不再要求先行报送市财政局初审。 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疫情防控贷款对象和贷款需求,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暂时困难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度过经营难关。二是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积极满足企业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有效保障医药企业医用护具的充足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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