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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zj/2020-000005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规助力临沂企业减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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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省财政厅调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自今年1月份开始,未来三年内临沂企业将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优惠:一是由原来的一档改为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比例1.5%的,减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减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二是由原来自工商注册登记3年以内30人以下暂免征残保金,放宽到30人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该项减免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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