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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84421979/gdj/2022-00002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正式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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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12日以临沂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布,这是全省第一部促进红色旅游的政府规章,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华东地区革命斗争的指挥枢纽和全国著名的革命根据地,以沂蒙精神为主线的红色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目前全市A级以上红色旅游景区达到25家,其中有5家景区被列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我市2020年出台的《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要求“将红色文化利用纳入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红色旅游”,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性地制定一部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政府规章,能够更好地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保障支持和附则。一是加强红色旅游规划引领,对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过程和执行作出规定,并要求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彰显沂蒙精神内涵,做到规划既发挥引领作用,又体现临沂地方特色,推动红色旅游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二是规范红色旅游服务,对制定和组织实施红色旅游地方标准作出规定,引导红色旅游经营者按照标准提供规范优质服务,规范红色旅游的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和环境保护。三是推动红色旅游宣传,要求在“中国旅游日”组织举办红色旅游推介会、主题论坛等活动,集中推广、宣传本地红色旅游品牌,提升我市红色旅游知名度,打造全国红色旅游高地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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