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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13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发布日期 2023/12/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让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制度“红利”
我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让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制度“红利”

12月1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的方式筹集资金,为经评估认定、达到规定失能等级的长期失能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服务或资金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也因此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我市于2017年开始,在部分县区开展职工长护险试点工作。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所有县区全面推开职工长护险。2020年,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临沂市列入全国首批49个国家级长护险试点城市范围。2022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积极争取将临沭县纳入居民长护险省级试点。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重点民生实事予以推进。市医保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深入调研,落实措施,共同推进试点。临沭县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提前安排配套资金,县医保局设立专门办公室,与承办商保机构合署办公,提前入户摸底,掌握全县失能人员基本状况,为省级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市明确了多方共担的定额筹资机制,职工长护险和居民长护险的筹资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30元。参保范围主要覆盖我市职工以及临沭县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经过个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受理审核、现场评估,医保部门进行结果公示和等级认定之后,符合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失能等级为3、4、5级的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服务形式与内容方面,有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服务形式,服务内容主要涵盖压疮处理、翻身扣背排痰、清洁护理、协助进食等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待遇支付方面,选择医疗专护或机构护理的,职工长护险基金支付比例为90%,居民为70%,不设起付线,剩余费用由职工或居民个人自行负担。对于失能职工的居家护理,选择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给定点机构1350元;选择由本人近亲属提供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给失能职工1200元。对于失能居民的居家护理,由近亲属或定点医护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300元,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280元,合计每月减轻负担580元。

截至2023年11月底,参加我市职工长护险的人数达到157.51万人,累计9753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资金2.13亿元。临沭县自7月启动以来,参加居民长护险人数为50万人,今年已有1244人享受待遇,累计资金支出374万元。

目前,我市长护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让失能人员享受到较为规范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破解了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同时,有效促进了医养健康服务业发展,全市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已达166家,机构护理人员数达4000人。工作中,我市着力规范完善长护险制度,修订优化了职工长护险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上线了国家基础版长护险信息系统模块;临沭县出台了居民长护险实施细则、评估办法等系列文件,健全完善了培训机制、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了以亲情居家照护为主、与医护服务相结合的居民长护险制度,创新打造了“沭心长护”居民长护险品牌。

我市将总结推广临沭县居民长护险试点经验,争取到2025年实现居民长护险覆盖所有县区,确保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全部享受到长护险制度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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