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聚焦发力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优化配置基层监督力量,提高基层执法监督质效。
一、“特邀监督+顾问专窗”。为更好地传递基层群众声音,县司法局创新推出行政执法“顾问”活动,将行政执法“顾问”专窗设置在行政复议大厅窗口,通过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作为专员参与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顾问”专员点对点反馈问题,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复议监督+执法监督”。县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衔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行政复议将其在个案审理中发现的不依法、不规范、不文明等执法问题、潜在风险,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移交案件线索,执法监督机构通过主动介入、一对一指导、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方式,督促执法单位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

三、“队伍建设+阵地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建成后,通过制度上墙等形式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将深入推进所在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在辖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对所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基层站所等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等工作。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实现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兰陵县将加快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二级“经纬贯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